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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5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工作的通知

2025届毕业生(包括本科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):

一、补贴对象

2025届毕业生,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:

城乡困难家庭(低保家庭/残疾人家庭/脱贫人口家庭/特困职工家庭)成员,特困人员,残疾人,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。

备注:关于求职创业补贴佐证材料等内容的说明

困难情形(只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便可):

学生父母一方持有城乡低保证/残疾人证/残疾军人证/特困职工证,或学生本人持有城乡低保证/残疾人证/残疾军人证/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/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材料。

1.父母持证

学生父母一方持有且在有效期内并由县(区)级或以上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以下其中一项材料:城乡低保证/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/特困职工证。

2.学生本人持证

(1)学生提供持有且在有效期内(至少需到2024年10月),无明显有效期的,需补充完善年审或者提供由县(区)级或以上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以下其中一项材料: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/特困人员供养证/残疾人证/残疾军人证(需在系统上传和递交学校学生本人签名的原件复印件)。《低保证》等所列相关证件或证明无明显有效期的,需要提供与《低保证》编号或姓名对应的银行流水账单,账单的低保补贴发放时间要提供到学生申报当月,并加盖发放银行盖章或业务专用章。

若属于脱贫人口家庭,请在8月28日上午12点前将《申请核验脱贫人口家庭学生名单》(附件2)发至邮箱Yinsam@126.com。

(2)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

提供在学期间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材料(需在系统上传助学贷款合同原件扫描件)。本科期间内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,不能作为研究生期间申报补贴依据;学制期间内多次贷款的,只需提供其中近期一年的贷款合同。除个别无编号的扶贫卡外,其他证件都要求有编号,如发证单位确实没有编号的,需要发证机关出具未编号证明或者发证机关认可的默许编号。

(3)本人已在上个学历申请过(上个学历在国内就读)的(硕士毕业生已在本科毕业阶段申请过、博士毕业生已在硕士或者本科期间申请过等)不得重复申请。

二、补贴标准

每人3000元(一次性补贴,已申领过则不可重复申领)。

三、所需材料

(一)纸质版申请材料

1.学籍证明材料,详情见附件1模版;

要求:空白处签名。

2.相关证件或证明的复印件

要求:(1)城乡低保证、五保供养证、特困职工证、扶贫卡、本人残疾证、零就业家庭证明或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;(2)在空白处签字;(3)多个身份,请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,如既是国家助学贷款,又是城乡低保户,申请表勾选国家助学贷款,提交国家助学贷款材料即可。

3.学生本人社保卡复印件(原则上提供学生本人广州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,查询确无社保卡账户的可先自行申请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)

要求: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,在空白处签名、写上银行卡号和银行支行信息(如广州市天河区五山分行)。

4.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(附件3)

要求:(1)参考附件4模板填写;(2)A4打印;(3)申请人签名需手写;(4)银行卡为个人社会保障卡账户,确无社保卡账户的可发放至本人个人名下广东省内的其它银行账户,卡号须清楚填写和写明银行支行信息;(5)“生源地”指高考前户口所在地;(6)按要求粘贴相片。

5.身份证复印件

要求:(1)A4纸复印;(2)将身份证正反面复印至一张纸上;(3)空白处签名。

6.户口本复印件

要求:(1)A4纸复印;(2)含户主、家庭主要成员和本人页面;(3)在空白处签名;(4)有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的不需要此项证明。

注:(1)1-6的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,每页材料须由申请人亲笔签名确认,请有意愿申请的毕业生准备好以上材料;(2)纸质版材料参考附件5作为提交模板;(3)请于2024年9月4日(周三)中午12:00前投入学院17号楼黄寅森老师信箱内(142号)或交至学院105办公室。

(二)电子版申请材料

1.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(附件3)

要求:(1)参考附件4模板填写;(2)Word文档,与电子版材料3不同。

2.填写求职创业补贴人员问卷

要求:(1)问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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